封存公积金的启封流程是:职工在原账户封存启封的需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清册和住房公积金汇缴书,送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办理;职工在其他单位就业启封的需从原单位或市管理中心办理,按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处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