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和解协议可以被撤销或订立无效。当和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时,可以被撤销或订立无效。同时,当和解协议的订立存在欺诈、威胁、暴力或重大误解等情况时,也可以被撤销或订立无效。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时,对于对方一方的财产状况、合同标的等重要事项,采取欺诈、威胁行为或者利用对方一方的重大错误,使其订立合同的,对方一方有权撤销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条:“民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应依法取得、行使和履行。民事主体以欺诈、威胁的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他人同意的,视为无效。”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当事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和协议的约定撤销和解协议。”
综上所述,和解协议在合法、公正的前提下,可以有效订立和履行。但一旦出现违法违规等情况,和解协议可以被撤销或订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