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调整范围: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
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规定予以倾斜,认真落实相关解困标准。
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湘政办发〔2003〕44号文件和湘劳社政字〔2007〕15号文件规定参保的国有农垦企业和农林企事业场所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办法和标准同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