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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2024-07-26 来源:独旅网

法律分析:

天津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1、申请人在公积金贷款申请地工作,申请贷款时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 (含)以上;3、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4、申请人同意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含配偶除申请转公积金的贷款外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6、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已办出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7、商业贷款正常还款年含1年以上且无逾期还款记录;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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