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双方或单方满足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单方满足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较高限额。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都缴存公积金的,贷款额度较高30万元,单方缴存公积金的,贷款额度较高20万元;按照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贷款期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及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计算可贷额度: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个月×可贷年限×1.5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15)/2;贷款总额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款或房产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或质押物的90%;贷款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月工资收入的50%;商转公的,不超过商业性住房贷款余额;借用他人款项的不超过债权人提供的双方借款协议、公证的借据载明的债权余额。
2022年1月1日后到日照市就业(创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日照市域内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到100万元。2021年1月1日之后到日照市首次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的新就业职工,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下学历层次,三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0、400、350、300元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到日照市所属各级企事业单位就业且无住房的,三年内可免租金申请入住各级人才公寓;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到日照市市属企事业单位就业且无住房的,三年内可申请入住市级人才公寓,租金按市场价50%收取,其余50%由市财政承担,人才公寓暂无空缺的,根据房源情况逐步安排;青年人才到各区县、功能区用人单位就业且无住房的,按各区县、功能区人才公寓管理规定执行。
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公积金管理部门根据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和实际需要,对公积金客户实行的贷款额度的总和。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