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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篇14

2024-07-16 来源:独旅网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全面推进我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和谐的语言文字环境”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政策法规,把握重点,抓好管理,努力提高语言文字管理水平和社会应用水平,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适应介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要求。

  二、目标任务

  (一)总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语言文字工作整体水平得到较大提高。

  (二)具体目标任务

  1、普通话普及程度显著提高。

  贯彻“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的工作方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教师、播音员、主持人、导游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达到相应的普通话等级标准,并逐步实行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普通话成为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的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党政机关的工作用语、新闻媒体的宣传用语、公共服务行业

  的基本服务用语,并逐步成为全社会的主要工作用语和服务用语;社会交际中的方言隔阂、障碍基本消除,广大市民的普通话应用能力普遍提高。

  2、社会用字达到较高规范水平。

  社会用字(包括汉字、汉语拼音和外文的使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用字不规范现象得到及时纠正。重点规范学校、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用字,如期实现社会用字基本规范的目标。加强社会成员正确使用规范汉字能力的培训,以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为载体,规范汉字教学和校园用字,提高学生书写规范汉字的能力;开展对编辑、记者、校对、影视中文字幕机操作员和牌匾、广告制作等从业人员的汉字应用水平培训,逐步做到使上述从业人员经培训测试合格后上岗。

  3、着力优化语言文字工作环境。

  坚持以法律为武器,以宣传为抓手,以媒体为阵地,不断丰富语言文字工作宣传形式,注重软硬环境建设,将语言文字工作与“幸福介休、和谐介休”建设有机结合,致力以推普周、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文明单位创建等活动为载体开展宣传,进一步优化语言文字工作环境。

  4、深入开展语言文字科研工作。

  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课题研究,推进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科技创新。培养一支语言文字工作队伍,加强对我市语言文字现状的调研,加强对语言文字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的探讨,提升我市开展语言文字科研工作的水平。

  三、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坚持“一个中心,四个重点领域,三项基本措施”的工作思路。

  1.“一个中心”。即以市城区为语言文字工作中心。

  2.“四个重点领域”。即以学校为基础,以党政机关为龙头,以新闻媒体为示范,以公共服务行业为窗口。

  3.“三项基本措施”。

  (1)完善普通话水平培训和测试。到20xx年完成全市公务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与测试,实行持证上岗。

  (2)实施“普通话下乡、进农村”工程。开展以“推广普通话〃建设新农村”和“文明用语〃和谐社区”为主题的普通话下乡和普通话进社区活动,在农村劳动力培训、城市社区教育培训中渗透普通话培训,以学校为主体,与大、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组建“推普小分队”,深入乡村、社区开展推普宣传教育活动,乡镇公务员和社区干部在公务活动中带头说普通话。

  (3)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工程。结合全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推广普通话示范村”、“推广普通话示范小区”、“文明用字示范街”、“用语用字规范化示范机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园)”、“普通话服务示范窗口”等创建活动,评选表彰一批创建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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