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行人闯红灯被撞身亡责任认定如下:
1、无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且事故位置在人行横道线上,机动车全责,行人无责;
2、无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行人偏离人行横道线,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
3、有证据证明,路口有摄像头或者第三方人证行人闯红灯,但是行人已经在机动车道上,而司机未加注意,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
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黄灯闪烁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没有通过的应该减速慢行到停车线前停止并等待,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