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是由交警根据勘验后决定的,交警会根据事故原因来做出判断。行人横穿马路时被撞死,行人本身就违反了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是需要承担主要责任的。但是我国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机动车可能要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造成人员伤亡的,保险公司会在机动车交强险与车损险的的理赔范围内予以赔偿,最终依据还得根据交警部门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书。
行人横穿马路应注意以下规定:
1、行人横过道路时,应站在路边,看清来往车辆后,选择离自己最近的人行横道;
2、行人横过道路时,不要突然改变行走路线,突然猛跑,突然往后退,以防驾驶员措手不及造成危险;
3、横过同方向有两条机动车道路上,要注意驶近或停下的车辆旁还有车辆驶来,未看清时,不要冒然行走,以免危险;
4、横过车行道时,要先看左后看右,不要在车辆临近时通行;
5、行人横过人行横道灯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时,即使信号变成绿色,也应看清左右的车辆,然后再穿越道路,在信号灯将要变更时,不要抢行,应等待绿灯信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