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博士生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质量第一,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具体的要求为:
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严谨,具有实事求是和不断追求新知、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愿意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掌握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组织解决重大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3、至少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阅读外文资料,撰写学术论文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
4、具有健康的体魄。二、研究方向具体研究方向参见下表1。
三、学习年限
1、脱产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
2、对提前达到培养目标和科研业绩优良的博士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批后报研究生院批准可申请提前答辩;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学业者,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批后报研究生院批准可延长学习年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年)。对于没有提出延期报告或延长期满仍未能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工作者,均按结业处理。
3、博士研究生用于科学研究和撰写论文的时间一般不应少于二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1、具体课程设置参见下表2。
2、完成课程学习后,获得总学分应不低于16学分,其中必修课学分至少为12学分。
五、学位论文工作
1、文献阅读:博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阅读一定数量的文献并写出总结报告,总结报告的具体形式由导师规定并在第一学年内完成。
2、选题和开题报告:为确保学位论文质量,博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通过文献阅读和学术调研,尽早确定论文选题范围,并在第三学期初举行开题报告会。开题报告应包括研究题目、现状分析、研究内容和特色、研究方案、可行性分析、预期成果等项内容。开题报告由本专业教授组成的专家小组审核,未通过者必须重新进行。
3、中期考核:在博士研究生论文工作中期,各培养单位要统一组织对博士研究生的论文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按博士研究生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考核表所要求的内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保存在博士研究生所在学院(中心、所),研究生院将组织人员随机抽查。中期检查不合格者,将亮黄牌给予警告,并对其进行跟踪检查。
六、培养方式论文工作是全面训练研究生树立严谨学风和掌握科学研究基本方法的重要环节。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应包括以下几个环节:文献阅读、学术调研、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论文撰写、论文答辩等。导师要全面掌握博士研究生的工作进度,博士研究生用于科学研究和撰写论文的累计时间不应少于两年。在培养过程中,既要充分发挥导师的主导作用,又要充分挖掘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潜能,调动其积极性。论文的具体要求按照学校学位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七、其它学习项目在进行学位论文工作期间,博士研究生还应通过与导师协商,积极参与一定数量的其它学习项目,如教学实践、科研实践、社会实践、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