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工业经济和能源局
20__年粮油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
县食安委:
今年以来,我局粮食管理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食品安全法》、《粮油流通管理条例》、《粮油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粮油行业工作实际,共出动执法车辆22台次执法人员66人次,市场巡查粮油经营户220户次,通过对全县粮油经营户进行全面食品安全检查,和监督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粮油经营活动检查
1、督促检查其粮油收购经营户在粮油收购场所挂牌公示粮油质量、品种、价格,并及时支付售粮款,未发现压级压价和违反《粮油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代扣、代缴任何税费和其他款项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
2、各收购经营户都基本上按时建立台帐和上报经营数据。
3、共检查粮油经营户220户次,未发现霉变和受污染的粮油在市场流通,未发生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违规交易的行为。
4、在粮油生产环节,未发现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的行为。
5、检查中对部分证照不齐的经营户进行了督促办理。
二、加强粮油食品监督检查,确保粮油食品质量安全
1、督促各粮油企业建立粮油商品质量管理档案。
2、粮油在储存过程中要定期抽样检查、详细记录、备案,为分析粮情指标变化情况定期组织轮换或销售。
3、加强各粮油企业对储粮药剂的管理,储存粮油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药剂或超量使用化学药剂,使用后的药剂残渣深埋,避免人畜伤亡。
三、取得的成效
及时发现和制止了粮油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粮油生产者、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好地规范了粮油经营行为和市场流通秩序,确保了粮油消费安全和价格基本稳定。
金沙县工业经济贸易和能源局
二〇20_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