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
自查报告
自20__年秋季以来,我省农村中小学相继免除了在校学生的学杂费、课本费。近日,根据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政府纠风办公室关于印发《20__年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我校成立领导小组开展自查,分三步开展此项工作:
1、学校立即成立以彭任组长的治理乱收费工作自查领导小组,对照文件要求逐条逐项进行自查。
2、召开全体教师会,学习文件内容,领会精神实质,提高认识,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深入到每个教师心中。
3、汇总各班的情况,结合学校自查领导小组自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如下:
一、我校每年来严格执行办班规定,学校从未举办过拓展班、特色班及提高班,更无向学生收取上课费用之举。学校也从未组织学生进行过节假日、双休日的补课。
二、我校严格办学要求,从未出现过擅自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联合办学的行为。从未参与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进行办班的宣传发动,代为收费;也没有将校舍、场地出租、出借用于有偿补课的行为。
三、严格落实国家关于中小学教辅材料“一科一辅”政策落实情况,学校无违反规定动员和组织学生代、订购、办理学生学习用品、教辅材料及各类商业保险。
四、学校严堵了外来收费,没有代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开展商业宣传,推销或委托收费,没有为任何部门和单位通过学校向学生进行搭车收费。
五、学校没有对学生收取住宿费、取暖费等现象;对辖区内适龄儿童、汽车城及工业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一视同仁,没有收取借读费、赞助费等现象,全部实行“零收费”入学。
总之,规范办学行为、治理和杜绝教育乱收费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学校充分认识到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的重要性,增强抵制教育乱收费的自觉性,规范收费行为,并加强监督,建立好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我校将一如既往地、认真地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交口乡中心小学
20__年_月
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
自查报告
交口乡中心小学
20__年_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