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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审判人员回避的决定由谁制定?

2024-06-30 来源:独旅网

本文讲述了人民法院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后,法院必须在3日内作出决定,如决定回避,审判人员和有关人员应退出本案审理。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法院接到回避申请后,决定回避的,应通知复议申请人,并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审判的公正和公平而设立的。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在接到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后,必须在申请提出的3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作出决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回避,由审判长决定。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比如案件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尽管审判人员已被申请回避,也仍然可以采取这一措施,但本案其他工作必须暂停。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决定回避的,审判人员和有关人员即应退出本案审理,驳回申请的,审判人员和有关人员应继续本案审理,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的申请,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法官任职回避制度

制度名片

这是指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因血亲、姻亲或者任职等原因,对法官本人或者其配偶、子女依法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的一种法律制度。

法律依据

第四十六条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回避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审判人员自行回避,即负责案件的审判人员,认为自己具有回避制度法定情形之一而主动提出回避,另一种是当事人申请回避,即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有回避制度法定情形之一的,用口头或者书面形式申请他们退出该案的审理。

结语

人民法院的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审判的公正性和权威性,避免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在3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当事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决定前应暂停参与本案工作,但案件需要紧急措施的除外。回避决定后,审判人员和有关人员应退出本案审理,当事人对决定不服时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在3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

(一)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

(二)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

(三)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四)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七条人民陪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所在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司法行政机关查证属实的,由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除其人民陪审员职务:

(一)本人因正当理由申请辞去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二)具有本法第六条、第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三)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审判活动,影响审判工作正常进行的;

(四)违反与审判工作有关的法律及相关规定,徇私舞弊,造成错误裁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人民陪审员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所列行为的,可以采取通知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在辖区范围内公开通报等措施进行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五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

(一)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的;

(二)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

(三)案情复杂或者有其他情形,需要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

人民法院审判前款规定的案件,法律规定由法官独任审理或者由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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