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根据上述规定,赡养人的范围只包括老年人的子女、孙子女及外孙子女,而不包括儿媳、女婿,即法律并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负有赡养义务,只笼统地规定了一个“协助赡养的义务”。
在生活中时常出现这样的情况,有的女人在丈夫去世后因为种种原因并不改嫁,仍旧在婆婆家生活,像对待自己的父母一样尽心照料公公婆婆。
有的女人虽然改嫁了,但仍旧把原来的公婆当做父母一样悉心照顾,为其养老送终。
我们在道德层面虽然赞赏这样的行为,但在法律上是存在一定问题的。
老人有可能这边被你照顾着,然后又偷偷写份遗嘱,把财产留给其他子女。
先不说财产有多少,光是这个事就挺让人心寒的。
如何避免出现这样的情况呢?我们可以和老人签订一份遗赠扶养协议,约定我为您养老送终,当您去世后把财产赠与给我。
我认为这种做法至少是公平的,赡养老人的同时也应当维护自己的利益。
当初照顾老人一个个不见人影,等到继承财产时突然都出现了,不可笑吗?而且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大于遗嘱,这样老人就无法通过遗嘱的形式把财产留给其他人。
如果公婆是真心想让你照顾他们,当然愿意签署这份协议,而不是找各种说辞推却。
在这个问题上,还望三思,别最后让自己寒了心。
此外,签署一份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涉及庞杂的法律知识,可能还需要公证等,最好咨询我们家事律师,为您提供一份专业的解决方案。
一、三个女儿的老人怎么赡养
1.法律上不分男女,只要是子女,就对老人有赡养义务
2.义务永远有,但如果儿女没任何经济来源,那也没办法.是否给钱跟是否成家没关系
3.不分大小,三个人都是平等的
4.没法改变,中国传统观念如此,但老人如果觉得只由儿子尽孝,女儿一点义务不用进(包括出钱和出力),那当儿子的就应让他立遗嘱将来全部家产分给儿子,这是人之常情.老人如果没有这个遗嘱,去世后财产同样有两个女儿的份,只是因为没照顾过老人,会分的比较少(当然也是在女儿要求的情况下,农村一般当闺女的也不这么要求,尤其在分房上).
5.当然可以
6.儿女是不是必须给钱,看老人怎么要求,老人有权利管儿女要钱,不管他自己有多少钱,他如果不要,也由他自己.告诉楼主个极端的情况,即使你父母从小就把你扔了,没给过你一分钱,但你长大后,如果他们找到你,提出了赡养的要求,你仍然对他们有赡养义务,只是你可以给他们很少很少的钱,是那个意思就可以.还是被扔的前提,就算你开始压根不知道他们的存在,等你知道以后,你都有权利要求继承他们的遗产(如果他们已经去世,遗产已经分给了自己的其他子女,那你有权利要求重新分配,把自己的那份拿过来).总之,父母需要养儿女,儿女也需要养父母,这是并列关系,而非第一个是第二个的前提.我说的那个情况,你可以去告父母遗弃,让他们赔你钱,实际有可能就和你需要给他们的赡养费抵消,但理论上你仍然需要给赡养费.一句话,只要他们生了你,你就要给赡养费.遗产未必就是钱,那几间房子,房子里的家具,劳动工具,甚至老人的衣服日用品都是遗产的范畴.你要觉得现在儿子那个情况比较亏,直接要求让他两个妹妹每个月出钱就可以了.至于你说的争房的问题,如果老人活着的时候不表明态度,那等他去世就是三个子女都继承,儿子可以根据自己进义务比较多要求多分,至于多少算多,反正能和自己两个妹妹达成协议就行,无法达成就去法院起诉,让法院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