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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变更公积金的手续是怎样的

2024-06-30 来源:独旅网

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若发生单位名称、单位法人(或负责人)、办公地址等变更时,应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资料,到缴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变更手续。

公积金法人变更需要准备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以及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3、情况说明;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及复印件;

5、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两份;

6、单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带上以上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即可。

一、职工公积金的缴纳基数如何确定?

1、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2、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如何补缴公积金?

1、单位填制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公积金补缴书》、《公积金补缴清册》及与《公积金补缴书》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到管理部办理补缴手续。对于未在《公积金补缴清册》中列明补缴原因的,还应报补缴说明一份。

2、管理部接柜人员对《公积金补缴书》、《公积金补缴清册》及转账支票进行审核,补缴确认后,接柜人员打印《公积金补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留存。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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