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居家隔离的天数为14天,若是在居家隔离之后,人体没有出现明显的咳嗽、发热等呼吸道感染不适症状,是可以解除居家隔离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居家隔离解除之后,隔离人员要减少外出,避免与他人接触,出门需要佩戴口罩,而且出门的工具尽量选择私家车,避免公共汽车等人员负责的交通工具,同时注意饮食营养、生活作息规律等,另外,解除居家隔离后若发现身体不适症状,及时联系相关医院,进行检查治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