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合同履行后抗辩权的行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因同一法律关系相互负债,在履行上具有相关性,形成对价;
2、相互负债务有履行顺序;
3、先履行一方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
4、履行一方债务已到清偿期。
然而,并非所有违反合同义务的人都有抗辩权。开具发票只是从支付义务出发,不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对租赁合同关系的类型没有决定性作用,违反合同的内容不能产生抗辩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