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般医保参保人员就医花费的费用在经过基本的医保报销后,如果个人自费部分达到大病保险报销的标准,就可以通过大病保险进行报销。具体报销方式如下:病历本。在医院挂号购买的病历本,一般1元/份。病历本上一般会根据就医流程写明各个医生给出的诊断以及治疗方案。(痛苦的是一般手写的病历字迹比较难辨认。)
社保卡或身份证。就医人员如果有社保卡,可以直接用刷社保卡就医,后期可以直接在医院报销费用(异地就医有些医院可能不能直接刷卡报销)。如果没有刷医保卡,后期准备好资料,再申请报销也是可以的。
诊断证明。一般是对病情的简单诊断,有医生签名和医院盖章,分为打印和手写两种,一般可用来请病假等。
法律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第八条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支付范围。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由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组织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补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医疗保障基金支付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并报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九条 国家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实现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
第十条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做好服务协议管理、费用监控、基金拨付、待遇审核及支付等工作,并定期向社会公开医疗保障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