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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的计算方法及标准是什么?

2024-07-10 来源:独旅网

一次性工伤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支付,同时享受工资补助和医疗补助。伤残等级为五级、六级的支付18个月的工资,为七级至十级的支付7-13个月的工资。申请流程包括受理、审定和办结。领取补助金需满足劳动合同关系、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等条件。领取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规定。

法律分析

一、一次性工伤补助金怎么计算

(一)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由用人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

(二)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邯郸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流程怎么走

(一)受理:经办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经办大厅办理;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二)审定:经办人员审核相关材料,经初审、复审、审批三级审核;

(三)办结:将办理结果反馈参保单位或个人。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条件

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须同时具备以下各项: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劳动者患病或所受伤害已被依法认定为工伤;

(三)劳动者因工致残,已由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

(四)劳动关系经以下两种法定情况而解除或者终止①五、六级伤残的劳动者本人提出;②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劳动者本人提出或者其劳动、聘用合同期满;

(五)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的计算方式与申请流程已明确规定。根据伤残等级不同,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或提供适当工作。对于难以安排工作的伤残人员,用人单位将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并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申请流程包括受理、审定和办结三个步骤。申请人需同时满足劳动合同关系、工伤认定、伤残等级、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等条件。一旦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将终止。具体标准请参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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