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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都要哪些手续?

2024-07-09 来源:独旅网

离婚都需要什么:

1、如果是协议离婚,则夫妻两人应当就离婚后财产分割事项、孩子抚养权归属情况,以及相关约定在协议中约定好,然后双方一起区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2、如果是诉讼离婚,则应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提出相应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决离婚,且判决财产分割,有孩子的应当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准备好相应的起诉状(起诉状里写明相应诉求)、夫妻共同财产清单等相关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典法》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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