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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法人变更提交材料

2024-07-11 来源:独旅网

法律分析:民办学校法人变更所需要申请的材料

(一)举办者提出的变更学校举办者的申请。

(二)学校财务清算报告(学校应聘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对学校办学期间资产、债权、债务、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全面清算)。

(三)在校学生安置方案(如果有在校学生,应该保证学生妥善安置,继续学习)。

(四)董事会(理事会)就上述申请的会议纪要。

(五)拟成立新董事会或理事会成员名单。

(六)新举办者的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

(七)新举办者承诺书(明确在今后继续办学者是否愿意接受原举办者对学校、教师、学生所承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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