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在办理法人变更之前,需要准备以下相关资料:
1、学校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学校章程;
3、 董事会决议书;
4、 举办者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公安部门出具的印章备案证明;
6、教育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法人申请书。
办理程序:
1、学校向教育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提交变更法人申请书,并获得批准;
2、学校向公安部门办理印章备案手续;
3、学校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法人变更登记手续;
4、学校在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后,需及时向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进行相应的变更手续。
注意事项:
1、学校在办理法人变更过程中,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了解具体的办理程序和要求;
2、学校应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免影响变更手续的办理;
3、学校在办理法人变更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违法违规行为;
4、学校在完成法人变更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备,以便于后续管理和监管。
综上所述,学校法人变更需要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办理,学校需提前了解相关手续和程序,确保变更过程的顺利进行。同时,学校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十条
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