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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养老金上调方案

2024-07-16 来源:独旅网

法律分析:安徽省养老金上调方案具体如下:第一,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5元。第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基本养老金两元。非常简单,缴费时间越长,增加的退休基本养老金越高。相应的缴费年限包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但是不包含特殊工种的折算工龄,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做法。也就是说我们缴费年限15年零一个月,也是按照16年计算缴费年限增加的基本养老金,这样多余一个月缴费年限就非常划算了。北京市的调整方案,是每多一个月增加0.25元。第三,按2019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1%增加基本养老金(见角进元)。不包括社保机构代发的各种补贴或者补助,也不包括职业年金。第四,对高龄老人倾斜照顾。到2019年12月31日,年龄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和满85周岁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高龄倾斜标准,分别调整为140元、180元、280元和390元。机关事业单位的标准是100元、130元、210元和290元。

法律依据:《安徽省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二、调整办法。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包括定额部分、挂钩部分和倾斜部分。 1.定额部分。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挂钩部分。按本人缴费年限和本人2019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水平增加: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0%(见角进元)。 3.倾斜部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和8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高龄倾斜标准分别为140元、180元、280元、390元,在以前年度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高龄倾斜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和85周岁及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高龄倾斜标准分别为100元、130元、210元和290元,在以前年度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高龄倾斜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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