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2020年7月8日,安徽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13号)》,可以前往安徽省人社厅官网查询。
法律依据:《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13号)》第二条规定: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包括定额部分、挂钩部分和倾斜部分。1.定额部分。每人每月增加45元。2.挂钩部分。按本人缴费年限和本人2019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水平增加: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0%(见角进元)。3.倾斜部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和8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高龄倾斜标准分别为140元、180元、280元、390元,在以前年度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高龄倾斜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和85周岁及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高龄倾斜标准分别为100元、130元、210元和290元,在以前年度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高龄倾斜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