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新车上牌须现场确认车辆,并提供以下资料:
(1)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2)车辆来历凭证;
(3)整车出厂合格证。
法律依据: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第二条 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7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7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可以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早于该期限不得上道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