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控区域内,实施封闭式管理,所有人员足不出户,人员和车辆只进不出。保障基本生活必需的外卖、快递等实行无接触配送,不得进入住宅小区。封控区域内,所有企业实施封闭生产或居家办公,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交通、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除外。封控区域内,暂停公交、地铁、轮渡、出租汽车、网约车运行。疫情防控、紧急就医、生活保障、城市运行、应急处置等相关车辆,经各区政府或各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核实后通行,其余车辆非必要不上路。封控区域内,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除承担防疫任务、保障基本运转的外,均实行居家办公或就地转为社区志愿者,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报到,全面参与社区防疫服务工作。因工作需要的医务人员、防疫人员、公安干警、外卖快递人员等凭工作证或单位证明正常出行。
一、封控区管理规定
1、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居住地所在小区及活动频繁的周边区域可划分为封控区。
2、病例发病前2天或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前2天起至隔离管理前,如其对工作地、活动地等区域人员造成传播的可能性较高,且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追踪判定难度较大,也可将相关区域划为封控区。
3、封控区可精准化分至小区(自然村组)、楼栋、单元等,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二、封控区解除标准
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可解除封控:
1、近14天区域内无新增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2、区域内最后一名密切接触者自末次暴露超过14天,核酸检测为阴性
3、解封前2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开展群防群治:街道、乡(镇)以及居委会、村委会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部门、医疗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及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工作。
法律依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
一、优化调整风险人员的隔离管理期限和方式
将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隔离管控时间从“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调整为“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措施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4、7、14天核酸检测,采集鼻咽拭子,解除隔离前双采双检”调整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核酸检测,采集口咽拭子”,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前不要求双采双检。 密接的密接管控措施从“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核酸检测。
二、统一封管控区和中高风险区划定标准
将两类风险区域划定标准和防控措施进行衔接对应,统一使用中高风险区的概念,形成新的风险区域划定及管控方案。 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降为中风险区,中风险区连续3天无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其他地区对近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中风险区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其他地区对近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居家医学观察措施。低风险区指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其他地区对近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要求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
三、完善疫情监测要求
加密风险职业人群核酸检测频次,将与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直接接触的人员核酸检测调整为每天1次,对人员密集、接触人员频繁、流动性强的从业人员核酸检测调整为每周2次。增加抗原检测作为疫情监测的补充手段,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可疑患者、疫情处置时对中高风险区人员等可增加抗原检测。
四、优化区域核酸检测策略
明确不同人口规模区域核酸检测方案,针对省会城市和千万级人口以上城市、一般城市、农村地区,综合疫情发生后感染来源是否明确、是否存在社区传播风险及传播链是否清晰等因素进行研判,根据风险大小,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确定区域核酸检测的范围和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