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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封控区解封条件

2024-07-16 来源:独旅网

国家规定封控区解封条件如下:
1、近14天区域内无报告新增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2、所有密切接触者和高风险人群均得到有效管控;
3、区域内最后一名密切接触者自末次暴露超过14天,核酸检测为阴性;
4、区域内所有人员(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滞留游客、货车司机、施工人员、下沉干部)解封前连续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5、经专家组评估和并上报相关部门现场处置工作专班同意后,即可调整为防范区,按照防范区进行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
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第五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和接诊治疗,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医疗机构应当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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