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房置换协议的效力是什么
1、上房置换协议的效力如下:只要上房置换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出于意思表示真实,且协议内容及其签订形式不违背法律法规,就是有效的。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房屋置换协议,虽未办理相关过户登记手续,并不影响合同效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内容继续履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房屋置换协议能反悔吗
1、房屋置换协议不能反悔。房屋置换是不同房屋间差价交换或等价交换的房屋交易形式。与房地产买卖不同的是,房屋置换不仅是一种货币和实物的交换方式,而且还包含了实物和实物间的交换。根据《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2、如果房屋置换协议签订后,一方拒不承认协议条款的,可以重新协商并形成新的协议。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协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协议内容,由法院根据原有协议的内容以及双方的陈述作出符合真实意思的判决。所以,一般而言,房屋置换协议不能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