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的务工人员,基本来到一个城市的第一时间,就是去办理居住证。一、居住证有什么用处各地区的居住证作用会有所差异。但基本都有这几个作用:1、一年有效期居住:流动人口首次申领居住证的,发给有效期为一年的居住证。持有效期为一年的居住证,在居住地可以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免费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享受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按规定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2、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还能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需要进行职称考试的,也可按规定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登记。3、三年有效期居住证:持有效期为三年的居住证,除了享受所有有效期一年的居住证的服务外,还可以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办理赴港澳地区商务签注手续;依法参加居住地社区组织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已婚育龄夫妇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二、居住证和暂住证有什么区别据市居住证办公室负责人介绍,首先,两者的管理手段不同。暂住证采取传统人工登记管理方法,而居住证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体现了动态管理功能。其次,信息含量不同。暂住证信息含量较低、信息更新滞后,使用的形式比较单一。而居住证采用第二代身份证芯片管理的技术,在居住证中依法采集居住证持有人的基本信息和就业、社保等个人信息,提升了信息化管理水平。第三是管理理念不同。暂住证突出非户籍人员与户籍人员的区别,强调“暂住”、“外来”概念,与户籍人员区别管理的痕迹比较明显。居住证弱化“户籍”概念,突出体现户籍人员和非户籍人员共同居住深圳、同为深圳居民的特性。最后是服务功能不同。暂住证主要是作为政府对非户籍人员实施管理的工具。而居住证在进行管理的同时,为非户籍人员制定了更多的优惠政策和待遇,提供更多更全面的公共服务。居住证除了记录姓名、年龄等一般信息进行管理外,还记录有持证人的诚信或者违法行为记录,这是国内较早推行的一项信息内容。居住证制度将违法行为进行记录,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居住证来对违法犯罪精确管理。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