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的补充侦查一般以两次为限,超过两次且证据不足的应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可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合法的证据收集说明,也可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若二次补充侦查后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则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法律分析
一、检察院退侦后会如何处理
1、检查机关退回侦查后可以由公安机关再次对犯罪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并掌握新的证据提交到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处理,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退回侦查的次数以两次为限,具体情况应当基于而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款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对于检察院退侦最少几次
1、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补充侦查一般以两次为限,超过两次仍然证据不足的,应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3、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4、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退回侦查后,公安机关可以再次调查取证,并提交新的证据供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补充侦查一般以两次为限,超过两次且证据仍不足的,应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证据合法性说明。补充侦查应在一个月内完成,二次补充侦查后,若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一章办案协作第三百四十七条需要异地公安机关协助的,办案地公安机关应当制作办案协作函件,连同有关法律文书和人民警察证复印件一并提供给协作地公安机关。必要时,可以将前述法律手续传真或者通过公安机关有关信息系统传输至协作地公安机关。
请求协助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的,应当提供传唤证、拘传证、拘留证、逮捕证;请求协助开展搜查、查封、扣押、查询、冻结等侦查活动的,应当提供搜查证、查封决定书、扣押决定书、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请求协助开展勘验、检查、讯问、询问等侦查活动的,应当提供立案决定书。
戒毒条例(2018修订):第四章强制隔离戒毒第三十二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脱逃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立即通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追回脱逃人员。被追回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应当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脱逃期间不计入强制隔离戒毒期限。被追回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不得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章戒毒措施第三十一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
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
吸毒成瘾的认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