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网络直播并不归属某个单一的国家部门管理,而是由以下几个部门联合管理。 1、国家广电总局 因为涉及视听文化产品传播,所以在传播层面上讲,归广电总局管理; 2、文化部 直播行业属于娱乐类,所以在行业性质上文化部门也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
第四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互联网直播服务信息内容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网直播服务信息内容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国务院相关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对互联网直播服务实施相应监督管理各级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指导督促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依据法律法规和服务协议规范互联网直播服务行为。
第五条
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互联网直播发布者,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并在许可范围内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