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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注意事项应该有哪些

2024-07-08 来源:独旅网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旨是确保双方的权益,要求合同中应加盖单位公章、修改部分需双方盖章确认,并在合同上加盖骑缝章以防止文本被替换。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和第七百九十一条,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工程拆分给多个承包人。

法律分析

1、对方如是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加盖其单位的公章

2、合同文本经过修改的,应由双方在修改过的地方盖章确认

3、要确认对方的相关资质条件,合同文本一般都为多页打印,双方应在合同上加盖骑缝章,以免出现合同文本被部分替换的争议。

4、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拓展延伸

建筑工程合同签订的关键要素及常见陷阱

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是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关键要素包括明确的工程范围、工期、价格、付款方式、质量标准和违约责任等条款。此外,还需注意常见陷阱,如合同条款的模糊性、责任限制条款的合理性、支付方式的安排、索赔和争议解决机制等。合同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此外,建议在签订前咨询专业律师,以避免陷入法律纠纷。建筑工程合同签订需要认真对待,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合规性,以减少潜在的风险和纠纷。

结语

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是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双方应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修改后的合同文本,应在修改处盖章确认。同时,双方应加盖骑缝章以防止合同文本被替换。此外,建议确认对方的相关资质条件。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款,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明确工程范围、工期、价格、付款方式、质量标准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避免潜在风险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二章 招 标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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