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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不对等违约条款的合理性

2024-07-08 来源:独旅网

违约条款的对等性并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性。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可以商榷违约条款以平衡双方利益。合同生效后,违约条款不对等一般不能因显失公平而撤销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违约责任可以通过实际履行、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或定金罚则来承担。

法律分析

一、违约条款可以不对等吗

违约条款可以不对等,因为对不对等不能判定合同是否有效。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一方认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条款不对等,可以就违约条款进一步商榷,平衡双方违约条款以达到双方合意即可。如果是合同生效后,一方主张合同违约条款不对等,进而主张显失公平撤销合同等,一般无法认定为因显失公平而可撤销的合同。因为违约条款是双方约定的后果。

二、违约条款不对等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

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3、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1、实际履行;

大实际履行作为主要救济方法,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履行或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合同规定的特定义务,而不允许其以金钱或其它方法代替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

3、赔偿损失;

又称“损害赔偿”,是违约人补偿、赔偿受害人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的责任承担方式,它是-种最重要最常见的违约补救方法。

4、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5、定金罚则;

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定金按民法典规定执行,但如果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当事人可选择适用其一。

结语

合同违约条款的对等性并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性。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商议并平衡双方违约条款,以达成双方的一致意见。若合同生效后一方主张违约条款不对等,以显失公平为由撤销合同的请求通常难以被认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来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实际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或定金罚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章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第五十一条 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标的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并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当事人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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