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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里的通用条款是什么意思

2024-07-08 来源:独旅网

通用条款是指各类合同或本类合同都有的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是每个建设工程合同都有的,是相对公平的条款。

通用条款也必须双方特别约定,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一、法定免责及其适用是什么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免除或者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

适用条件:免责条款往往被合同一方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中,作为明确或隐含的要约,以获得对方的承诺,使其具有法律效力。本意是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或格式合同提供者提供格式合同时,为免除或限制一方或双方的责任而设立的条款。因此,免责条款以意思表示为要约,以限制或者免除当事人未来责任为目的,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免责条款的作用是限制或免除当事人的未来责任。

二、常见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有哪些问题

常见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如下:

1、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

2、合同无效是否进行结算

3、备案合同和“补充协议”即黑白合同不一致,在结算时应采纳哪一份合同作为结算的依据。

4、对建设部推荐施工合同版本通用条款中涉及的发包方逾越不结算是否认可送审价的问题。

5、工程结算采取何种的标准问题

6、诉讼中,造价司法鉴定的范围

7、关于工程质量、工期、农民工利益问题

三、工程款如何确保能收回

第一,要严把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关,尽量完善合同条款。过去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往往套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格式范本,该范本由于制定时间较早,其中的许多条款已经不再符合当前的法律规定及适应市场需要。第二,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约担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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