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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通用条款有哪些

2024-07-08 来源:独旅网

合同的一般规定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址;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当事人可用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订立合同。

法律分析

合同的通用条款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该内容由 黄海玲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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