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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担保无效之诉起诉人须承担哪些举证责任

2024-07-08 来源:独旅网

提起担保无效之诉,起诉人须根据情况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1、如单独提起确认担保合同无效的诉讼,则须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与担保合同存在利害关系;主合同或担保合同存在无效情形。

2、如在提起确认担保合同无效的诉讼的同时还要求法院追究过错方的责任,则另须证明对方存在过错。

一、借款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有效

担保合同,是为主债务合同而设立的合同,是为了保证债务的顺利履行,如果债务不能顺利履行的,担保权人可以实现自己的担保权。那么,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还有效吗?

担保合同无效时,只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责任范围的确定取决于债权人因担保合同无效所造成的损失、担保人和债权人对无效合同的过错程度等因素。具体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主合同无效致使担保无效时担保人的责任,无论主合同的无效应归责于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还是双方都有过错,也无论无效的结果导致的是返还原物,还是赔偿损失,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都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主合同无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而仍然为其提供担保的,因担保人的无效担保行为造成主合同债权人经济损失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主合同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二、主合同无效是不是代表合同无效?

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没有效。根据法律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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