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加油不付钱”的行为构成抢夺罪。行为人采取了乘人不备、公然夺取加油站财物的行为。行为人当着加油站员工的面,乘人不防备驾车逃跑,并将加油站的财物据为已有,其间并未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完全符合公然夺取的特征,故应以抢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