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对非典型强奸行为来说,还侵犯了幼女的身心健康。
犯罪对象为妇女,既包括年满18周岁的成年妇女,又包括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少女,还包括未满14周岁的幼女。对于非典型强奸行为而言,其对象则只能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
一、犯强奸罪会判几年
强奸罪的量刑标准: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
2、客观要件。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性 交的行为。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而是以性交以外的行为满足性欲的,则就不能构成强奸妇女罪。
二、和十五周岁的女生发的关系属于犯罪吗
和十五周岁的女生发的关系要视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十五周岁的女生不属于幼女,如果双方自愿发生性行为的,那么就不是犯法的行为,如果是在对方不愿意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的话那么就是违法的,会构成强奸罪。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的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
2、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女性的性的绝对不可侵犯的权利;
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背妇女的意愿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责任形式为故意。传统观点认为,强奸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奸淫的目的。但这种表述并不准确,而且容易将通奸行为认定为强奸罪。强奸罪的故意内容是,明知自己以暴力、胁迫等手段与妇女性交的行为,会发生侵害妇女的性的自己决定权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误以为对方是自己的妻子或者情妇而实施性交行为的,不成立强奸罪,但对方发现不是自己的丈夫或情夫而拒绝时,行为人以暴力、胁迫等方法继续实施性交行为的,成立强奸罪。
三、如何认定奸淫幼女罪
没有奸淫幼女罪,只有强奸罪,奸淫幼女是其加重处罚情节,强奸罪的认定:犯罪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敢、不能、不知反抗状态,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236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