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一般进行一审是比较正常的现象,如果在第一次开庭当中并没有一次性查清案件的一些情况或者是认为一些事实以及证据,都还要进行调查核实。同时如果存在有新的一些证据去需要双方质证等一些情况,都可以选择去进行第二次的开庭,甚至是三次的开庭,一般在相规定的审理期限里面都是合法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若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可以宣布休庭;若因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可以宣布休庭;若需要补充侦查,公诉机关提出建议的,可以宣布休庭;若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及被告人脱逃的,可以中止审理。以上情况均为导致二次开庭,甚至三次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