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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第二次开庭程序

2024-07-08 来源:独旅网

刑事案件二次开庭流程如下:

1、进行庭前准备;

2、开庭;

3、法庭调查阶段。一般包括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调查核实证言、鉴定意见、证据等;

5、法庭辩论;

6、判决。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一、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时限,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以下是民事案件的一审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民事诉讼的判决书给原告和被告双方。

二、刑事案件二次开庭意味着什么

法院一审二次开庭属于正常现象。在法院诉讼中,经第一次开庭审理后,如果承办法官认为第一次开庭没有能完全查清案件情况、或认为有些证据和事实需要进一步核实调查的、或出现了新的证据需要双方质证等情况,都可以决定进行第二次开庭,甚至第三次开庭,只要在规定的审理期限内,都是合法的。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若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可以宣布休庭;若因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可以宣布休庭;若需要补充侦查,公诉机关提出建议的,可以宣布休庭;若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及被告人脱逃的,可以中止审理。以上情况均为导致二次开庭,甚至三次开庭。因此,刑事案件二次开庭,没有超过过审理期限的,一般属于正常合法的情况。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查封、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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