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是。一、所有律师事务所必须以地区开头,比如北京,江苏,浙江,而该律师事务所无地区,不符合名称规定二、经全国律师平台查询,无此律师事务所,可以认定是假的三、律师函不能称为通知,必须抬头为律师函,且要有执业律师签名,此通知无律师签名
法律依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八条 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律师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
(四)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数额的资产。
第十八条 律师事务所的设立许可,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受理设立申请并进行初审,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准予设立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