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2017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简报

2024-07-16 来源:独旅网

2017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简报

2017 年 3. 15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简报

在“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 各地都纷纷开展活动, 那么 2017 年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简报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 年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简报 又到一年“ 315” ,为了扩大社会影响和宣传效果,山丹县工商质监局、 食药局、烟草局等多家职能部门及部分规模以上企业在县城龙首广场开展了“ 新消费 我做主” 为主题的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咨询活动, 现场讲解法律法规知识, 接受群众咨询,解答消费热点、 难点问题, 受理消费者申诉、 举报。

在假冒伪劣商品警示展区, 执法人员以典型维权案例为依托, 采取现场讲解、 实物对比的方法, 现场为群众讲授识假辨假知识; 在红盾护农保春耕区, 工商质监干部提醒消费者, 在购买化肥等农资商品时, 一定要认真看清农资经营主体, 对许可证件和执照不全、 销售掺杂使假、 以次充好、 有效含量不足等违法行为要予以举报, 工商质监局在核实后将坚决予以打击; 在现场申诉举报区, 设立了消费纠纷投诉受理台, 现场接受群众关于消费、 服务行业等方面消费申、 投诉。 在名优产品展示区, 各参展企业也围绕积极宣传推介企业产品, 提供咨询服务、 售后服务、 维权服务, 切实增强产品的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同时, 该县还在万和广场、 陈户镇、 花寨村等地设立了多个宣传点, 现场接待群众投诉与咨询, 解答消费疑难, 宣传产品质量辨假识假方法、 特种设备安全常识等内容。 当天, 活动现场共接待群众 2000 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 5000 余份, 受理投诉 3 起。

2017 年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简报 “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上午, 县工商局、 县消协在陈元光广场举行纪念“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活动。 县领导李德明,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仁群, 县政协副主席杨爱民, 县工商局局长王志忠到场指导。

今年 315 活动的主题是“ 新消费, 我做主” 。活动现场, 县工商局、 县消协联合公安、 物价、 司法、食药、 商务、 宗教、 联通公司、 11315 企业信用办等 15 家相关职能部门, 通过设置彩虹门、 悬挂横幅、 摆放宣传展板,设立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 法律法规宣传台、 消费维权咨询投诉台等方式, 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消费维权知识, 让消费者知道维权路径、 懂得维权诉求、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李德明、 彭仁群、 杨爱民、 王志忠一行仔细观看了各单位展出的展板, 了解活动开展情况, 倾听工作人员的现场答疑, 对县工商局、 县消协等单位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希望各单位继续围绕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主动作为, 创新维权机制, 注重加强教育引导, 推动社会各方共同努力, 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为促进县域经济和谐发展做出新贡献。

2017 年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简报 为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意识,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总行及宁波监管部门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要求, 我分行积极组织开展以“ 权利责任风险” 为主题的“ 金融消费者权益日” 宣传活动。

一、 丰富宣传载体, 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1、 电子显示屏宣传。 分行充分发挥网点自有渠道优势,各营业网点一是在 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 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 知情权、 自主选择权、 公平交易权、 受教育权、 信息安全权、 依法求偿权、 受尊重权等权利” 等相关宣传口号, 二是利用各营业厅内液晶电视播放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短片及微电影, 宣传银行卡安全、 ATM机使用、 人民币真伪鉴别、 非法集资、 反洗钱等内容, 三是在营业大厅醒目位置摆放《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构建和谐社会》 和《财经记者话金融( 3) 》 等宣传资料和展架, 公布投诉受理电话, 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2、 设置金融咨询台。 分行各家营业网点均设置“ 金融消费咨询台” , 营业网点负责人会同大堂经理对上门办理业务和咨询产品的客户, 发放宣传资料, 并就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相关知识进行宣传, 倾听客户心声, 现场解答或解决金融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 科技支行更是把咨询台设到了南部商务区中心广场, 重点向消费者讲解反假币( 新版人民币识别) 、 非法集资等与消费者关系密切的知识热点和内容, 引导消费者理性投资与消费, 并向金融消费者宣传财产安全权、 知情权、 自主选择权、 公平交易权等权利,帮助金融消费者正确理解、 合法行使上述权利, 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耐心讲解, 深入浅出、 图文并茂地为现场群众上了一次生动的金融知识教育课。

3、 拓展新媒体宣传。 一是分行利用短信平台, 向我行客户发送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短信 400 余条; 二是通过分行微信公众号和“ 宁波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 微信平台向消费者普及金融知识, 刊登金融消费风险提示, 并及时发布分行消保宣传相关活动内容, 提升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素养和维权能力; 三是在 315“ 消费者权益日” 之际,为更好宣传我行形象, 体现我行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特参加宁波电视台消保广告宣传活动。

二、 关爱特殊客群,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分行始终坚持以人为本, 尊重、 理解、 关心、 帮助老年客户、 残障人士、 农民工等特殊客群, 如余姚支行对老年人等行动不方便者提供主动上门服务, 同时加强对柜面人员的手语培训, 为残障人士提供优质服务; 科技支行配置盲人数字识别卡, 方便盲人办理业务; 镇海支行针对自身保护意识淡薄群体, 在其办理业务时详细说明产品相关信息并告知存在的风险, 如存在诈骗等案件风险及时说明情况劝阻客户,以免客户遭受损失; 慈溪支行为特殊客群开辟特殊通道, 由专人优先服务, 为特殊群体提供关爱式金融服务。

三、 聚焦活动主旨, 扩大宣传活动覆盖面

为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效果, 分行充分动员基层网点力量, 根据自身业务特点、 地域特色开展设点宣传,走进广场、 走进社区, 走进市场, 有针对性地开展“ 金融消费者权益日” 活动, 使宣传活动贴近各类客户群体。

3 月 2 日江北支行携手江北区城管, 在财富广场举行建立“ 绿色之心” 生活废弃物收集循环利用基金仪式, 并在活动现场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 主要讲解反假币、 非法集资、 理性投资、 安全消费、 防范金融诈骗、 银行免费及收费项目等知识, 尤其在辨别假币上, 支行派出骨干员工手把手指导,传授辨别技巧; 3 月 3 日分行营业部在中兴社区举办了315 消费者宣传咨询活动, 通过现场解答, 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业务宣传册; 3 月 4 日,镇海支行进入新落成的二号桥市场设点宣传, 对市场内来往客户发放宣传折页, 并对内部商户进行现场解答, 加深其对消保相关知识印象; 3 月 11 日宁海支行、 科技支行相继走进宁海柔石公园、 北仑体育中心广场普及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知识, 通过发放宣传折页、 主动讲解金融消费权益知识, 就社会公众关心的投资理财风险规避等问题进行解答; 3 月 12 日, 慈溪支行在宗汉街道开展 315“ 金融消费者权益日” 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人气爆棚, 反响热烈; 余姚支行通过新城市社区、 兰墅公园设摊形式积极向金融消费者宣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规定的消费者拥有的“ 财产安全权、 知情权、 自主选择权、 公平交易权、 受教育权、 信息安全权等权利” 和五种争议解决方式, 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为自己决策承担责任方面的教育, 让金融消费者明白在“ 自享收益” 的同时, 要“ 自担风险”, 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警觉性, 引导其科学合理使用银行产品和服务, 提升消费者保障自身资金财产安全的意识和能力。 截止活动结束日, 我分行共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 12 次, 受众消费者达 1450 人,发放宣传资料 1840 份,媒体渠道宣传 3 次。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一项长期工程, 我分行将以 315“ 金融消费者权益日” 宣传活动为契机, 坚持社会责任, 与普惠金融相结合, 建立金融知识公益定期宣传机制, 积极履行我行公众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服务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构建和谐金融消费环境, 树立我行良好的品牌形象, 提升行业美誉度。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