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调查项目成果报告编写与审查要求
一、为规范地质调查项目成果报告(以下简称“成果报告”)的编写与审查,保证地质调查项目成果报告的质量,依据有关标准、要求,特制定本要求。
二、本要求适用于地调局组织实施的地质调查项目(包括计划项目与工作项目)成果报告的编写与审查。
三、成果报告按项目性质分为三类:一为地质调查评价类报告(包括区域地质、矿产地质、区域地球物理、区域地球化学、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遥感地质等);二为技术方法类报告(包括物探、化探、钻探工艺、遥感术、实验测试、信息技术等);三为研究类报告(包括基础研究、战略研究、规划编制、标准制定、管理制度制定、数据库建设、重大项目预研究等)。
四、成果报告的编写和审查依据项目任务书、设计书、设计审查意见书、设计审批意见书、任务变更和工作调整批复意见书、野外验收意见书,以及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进行。
五、成果报告应全面、系统、客观地反映项目的工作情况和工作成果,应力求文字简练、流畅,附必要的图表、册、附件,附图要清晰、美观。
六、成果报告完成编写并通过初审后,报告编写单位应向组织评审单位提出评审申请。
申请评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全面完成了设计书的任务;
2.通过了野外验收;
3.各类技术资料齐全;
4.形成文字报告和各类图件;
5.成果报告通过初审。
评审申请书一式两份,并附初审意见书。
评审申请表格式见附件8-1。
七、报告评审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八、组织评审单位收到成果报告评审申请后,应在30日内确定评审形式、评审专家人员组成、评审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评审申请书经组织评审单位签字盖章后发评审申请单位一份,另一份由组织评审单位保存。
九、评审委员会一般由5—9人组成,经费较少的项目,人数可酌情减少,组成人员应覆盖项目工作涉及的主要专业。
为了保证成果评审的公正性,评审委员会应实行回避制度,项目参加人员、顾问、以及其他有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正的人员应当回避。
参加评审工作的专家,收到成果报告送审稿后,均应认真审阅,形成书面评审意见,并对评审意见负责。
十、申请评审单位应提前15日将成果报告送达评审委员会成员。
成果报告送审稿的份数由组织评审单位视评审委员会的人数确定。
申请评审单位应提交文字报告、附图、附表、各年度项目任务书、设计审批意见书、任务变更和工作调整申请报告与批复意见书、原始资料检查意见书、野外验收意见书、初审意见书等资料。
十一、成果报告评审的主要内容有
1.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准确;
2.成果和原始资料的吻合程度;
3.成果是否符合设计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4.项目工作任务和预期成果目标的完成情况;
5.成果的综合研究水平;
6.成果报告和综合图件的质量;
7.成果的社会经济效益、推广应用前景;
8.存在问题及建议。
十二、评审委员会在成果报告评审时,应对报告质量进行评分,并划分质量等级。质量评分实行百分制,优秀≥90分,75分≤良好<90分,60分≤合格<75分,不合格<60分。
野外验收没有达到优秀的项目,成果报告质量不得评为优秀。
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见附件8-2。
十三、会审时评审委员会通过审阅成果报告,查阅各类资料,听取项目组汇报、答辩,并与项目组交换意见的基础上,由主审专家主笔并汇总其它评委的意见,提出评审意见初稿和报告质量评分建议,经评审委员会讨论形成最终评审意见。
函审时由评审委员分别审阅成果报告、进行报告质量评分、形成书面评审意见,由组织评审单位汇总,形成评审意见。
评审意见书格式见附件8-3。
十四、报告评审结束后,组织评审单位签署评审意见书,下发成果报告提交单位,同时报地调局业务主管部门和成果管理部门各一份(附电子文档)。
十五、成果报告提交单位在收到评审意见书后,应根据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认真修改、补充、完善,并在30日内将修改后的完整成果报告1套和电子文档1套送组织评审单位审查。
十六、组织审查单位在收到成果报告修改稿后,应在15日内完成对报告的审查。
对审查未合格的报告,要通知成果报告提交单位重新修改,并15日内重新提交审查。
对审查合格的成果报告,由审查单位下发审查意见书,同时报地调局业务主管部门和成果资料管理部门各一份。
审查意见书格式见附件8-4。
十七、报告审查结束后,报告提交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书对报告进行最终修改定稿,按规定复制或出版,并及时汇交成果资料。
十八、技术方法和研究类成果报告的评审除按本要求进行外,还应参照国家科委下发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软科学研究成果评审办法》执行。
附件8-1 地质调查项目成果报告评审申请表格式
附件8-2 各类专业成果报告评审要求及质量等级评分标准
附件8-3 地质调查项目成果报告评审意见书格式
附件8-4 地质调查项目成果报告审查意见书格式
附件8-1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成果报告评审申请表
申请评审单位填写 | 报告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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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 任务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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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单位 |
| 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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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评审委 员会组成 | 1.(主任) 2. 3. 4.
5. 6. 7. 8. 9. | |||||||||||||||
联系人 |
| 电话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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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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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
组织评审单位填写 | 评审形式 | 函审 会审 | 评审 地点 |
| 评审 时间 | 年 月 日 | ||||||||||
评 审 委 员 会 | 1.(主任) 2. 3. 4.
5. 6. 7. 8. 9. | |||||||||||||||
联系人 |
| 电话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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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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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编号 | 中地调( )评字[200 ] 号 | |||||||||||||||
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评审编号说明:中地调( )评字[200 ]××号:( )中填写各组织评审单位名称的第一个字,如:总工程师室-总,天津地质矿产研究所-天;××为顺序号。
附件8-2
各类专业成果报告评审要求及质量等级评分表
8-2-1 区域地质调查成果报告评审要求及质量等级评分表
8-2-2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成果报告评审要求及质量等级评分表
8-2-3 水文地质调查成果报告评审要求及质量等级评分表
8-2-4 环境地质调查成果报告评审要求及质量等级评分表
8-2-5 地球物理调查成果报告质量等级评分表
8-2-6 区域地球化学调查成果报告质量等级评分表
8-2-7 矿产地球化学调查成果报告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