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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法律认定

2024-07-05 来源:独旅网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认定:根据相关法律解释,掺入有毒物质或使用禁用物质加工食品,以及非法添加有毒物质的行为都构成该罪。明知他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且提供便利条件的也可被定罪。同时,如果行为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则会根据较重的处罚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分析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何认定: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适用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在保健食品或者其他食品中非法添加国家禁用药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适用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明知他人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或者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共犯论处:

(一)提供资金、贷款、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的;

(二)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贮存、保管、邮寄、网络销售渠道等便利条件的;

(三)提供生产技术或者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

(四)提供广告等宣传的。三、构成本罪同时构成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依照处刑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结语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使用禁用物质、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解释,明知他人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提供资金、场所、便利条件、技术或者宣传等支持的,也可被视为共犯。如果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将依据处刑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法律将严厉打击此类犯罪行为,以保护公众健康和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

(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

(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

(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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