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状的概念、适用、内容
1、刑事自诉状是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中,由受害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控告刑事被告人,要求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所递交的书面请求。
2、用于告诉才处理(如侵占罪)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由人民法院直接处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如情节轻微的侮辱罪、诽谤罪、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和轻伤害罪等)。
3、(一)标题
以“刑事自诉状”作标题
(二)原告人和被告人基本情况
1、原告人:写明自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如果原告不只一个人,应逐个按以上要求写明
2、被告人:内容同原告相同
(三)请求事项
主要写明所控被告人行为罪名和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请求,如“被告人犯虐待罪,请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事实和理由
1、事实:写明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具体事实,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方式、手段、行为过程和造成的犯罪后果。
2、理由部分:根据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对被告人侵害行为进行分析,指明犯罪的性质和罪名,以及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
在正文结尾部分通常写“综上所述,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罪。为此,依据规定,特向院起诉,请依法判决。”并署名具状人姓名和注明具状日期。
(五)附项
写明“本状副本几份、物证几件、书证几件”
一、交通事故赔偿诉讼的条件
提起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此外,原告在起诉时,要预交诉讼费。(具体的收费标准,见诉讼收费部分)在官司打完后,诉讼费判由败诉方负担,如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分担。
原告提出起诉,要准备好诉状,即起诉书。诉状要有以下内容:
①双方当事人(原被告)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是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所在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②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所谓诉讼请求,即要求解决的问题,如请求离婚或要求赔偿多少钱等;
③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除应写明上述内容外,还应写明诉状所递交的人民法院名称,起诉时的年、月、日,诉状并要有原告的签名和盖章。还要提供与被告人数相应的副本(除正本外,多一个被告增加一份即一个被告二份,二个被告三份)。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