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食堂管理考核办法为加强S州大学食堂的管理和考核,促进学校对各餐饮企业服务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与执行,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和消防安全,切实提高伙食质量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学校下属所有学生食堂、教工食堂。
二、 考核组织:S州大学食堂管理考核小组。组长:膳食工作分管处长副组长:膳食管理科科长成员:膳食管理科食堂管理员
三、 考核频率和周期:自食堂管理服务协议签订日起,至协议期满止,一个自然月考核两次,一个自然年为一个考核周期。
四、 考核方法:百分制考核
1、 考核说明:餐饮企业中标学校食堂,签订管理服务协议之日起,该学生食堂设立管理考核基本分值100分,一学年内,在食堂管理服务过程中,如出现违反学校餐饮管理规定的情况,则对照细则,扣取相应分值,如出现符合加分情况,则予以相应加分。加/扣分最低分值为0.5分/次。
2、 扣分认定:
(1) 各级食品卫生监督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校内各级部门到食堂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开具整改通知单,并经食堂签字确认。
(2) 膳食科食堂管理员在食堂现场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依据细则,现场取证,并在细则表中填写扣分内容,食堂经营者签字确认。
⑶ 学校师生在就餐过程中,对食堂服务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现场取证并形成有效投诉(有效投诉指食堂的确存在违规行为,且证据确凿有效,食堂无争议)。
(4) 在学校对食堂开展的师生就餐满意度调查中,排名末3位,且满意度得分低于70分。
3、 加分认定:
(1) 获得各级食品卫生监督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校内各级部门表彰(如市食品量化考核A级、市、区食品卫生先进单位等)形成文件并交由膳食科确认并留底。
(2) 在学校对食堂开展的师生就餐满意度调查中,排名前3位,且满意度得分不低于85分。
⑶ 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师生共建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优异。
(4) 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各类创建、评比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优异。
4、 加/扣分结算方式:膳食科管理员对照细则,根据食堂基础分值,进行加分/扣分,每月统计,并通过苏大膳食网站通报统计情况。食堂管理服务期满,进行得分统计汇总,向各食堂予以通报,并在苏大膳食网站公示。
五、 考核兑现:
1、 考核加/扣分不与实际经济处罚挂钩(私收现金行为处罚除外)。
2、 服务期满得分结算后,膳食科对各食堂得分进行排名,排名前3位,且总得分不低于95分的食堂,该食堂服务企业在下一年度伙食服务招投标中,可作为优秀服务企业,优先予以考虑。
3、 服务期满得分结算后,膳食科对各食堂得分进行排名,排名4到8位,且总得分不低于85分的食堂,该食堂服务企业在下一年度伙食服务招投标中,可作为合格餐饮企业,适当予以考虑。
4、 服务期满得分结算后,膳食科对各食堂得分进行排名,排名末3位,且总得分低于75分的食堂,该食堂服务企业在下一年度伙食服务招投标中,不予考虑;对得分低于60分的食堂,作为不合格餐饮企业,5年内不得参加S州大学伙食服务招标。
六、 食堂加/扣分细则(另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