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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叶紫檀种苗供货合同

2024-06-26 来源:独旅网

小叶紫檀种苗供货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绿化苗木销售等相关事项协调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苗木品种、规格、技术参数、数量、价格

二、交货地点、方式、期限

1、交货地点:所有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2、交货方式:由乙方将所供产品运至交货地点并验收,由甲方在验收单签署验收合格后视为完成交货,验收完结之前的所有风险由乙方承担。

3、交货期限: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供全部苗木并验收合格。

三、验收

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当场验收并签署《验收表》。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

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当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凭甲乙双方签署的《验收表》由甲方支付全部货款。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额1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质量等要求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交货时,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4、乙方逾期交货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5‰的滞纳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合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及以上,双方应另行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六:争议解决办法

发生合同争议或纠纷,由双方依法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涪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它约定事项

如需变更采购的树木品种,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执行。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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