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号: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出卖人甲方和购买人乙方之间就房屋买卖和丙方中介报酬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地产基本情况
经丙方居间促成,甲方将其所有的房屋以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该房地产基本情况如下:
该房屋位于,房屋类型,结构,楼层,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附带车库平方米,阁楼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划拨/□其它】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该房屋所有人:,现使用人:,装饰装修情况为。
附随该房屋一并出售的设施、设备包括:
第二条甲方承诺
1、保证该房地产是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政策,否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承诺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交易时不存在被查封、抵押及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等权利瑕疵,保证乙方不受第三人合法追索;
3、若该房地产在交易前存在有关税费及设施安装费等债务纠纷,甲方应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前办妥结清,如有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4、因该房地产存在权利负担或债务、使用纠纷而引发诉讼等争议处理程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成交价格
该房地产按套计价,成交总价为人民币元整;其中包括:□物业维修基金;□前期水电装修押金;□物业服务费;□装修折旧费;其他费用。
第四条付款方式和期限
甲方与乙方确定付款方式为:。
一次性付款,具体付款形式为
分期付款,具体付款方式为
以贷款方式付款,具体付款方式为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第五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腾出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并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作为房屋转移的标志。
该房屋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对附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情况进行清点查验,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本合同记载的各项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被损坏、拆除的,甲方应按购置同等设施、设备的市场新品价格或修复同类装饰的市场价值承担赔偿责任。
交付日前,房屋所产生的水、电、有线电视、通讯、物业等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应在房屋交付前结清;以上费用的付讫凭证交乙方查验,如有未清事项,乙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上述欠费。交付之日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房屋风险责任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承担。
甲方应于前将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第六条产权过户
甲乙双方同意于,共同应携带相关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及时、全面地履行相关手续和提供完备资料。
房产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权利转移时间。
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所发生的税费按以下方式承担:
□甲乙双方按政府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其他。
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办理物业等房屋附属事项过户手续。乙方付清房款后,甲方应将物业维修基金收据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影响外,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乙方应按向甲方加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未付款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甲方应自解约通知送达之日起工作日内退还乙方除违约金和应付税费之外的已付款。
除不可抗力影响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交付房屋或迁出户籍关系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支付违约金;逾期交房超过日的,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及利息,并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甲方或乙方未如约履行义务,造成交易过户延期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按房款总额的
支付违约金,直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因甲方过错造成交易过户延期超过日的,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及利息,并按已付房款%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
本合同签订时甲方故意隐瞒该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已抵押的事实,或者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又将该房屋出卖或抵押给第三人,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及利息,并按照已付款的支付违约金。
甲方或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其它约定或违背诚信原则,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本合同被解除的,参照本条第1、2款执行。
第八条中介服务
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以下服务:提供真实有效的订约信息;充当订约介绍人和撮合人;提供法律咨询,拟定合同文本并协助、指导订立合同;协助办理或代办交房、过户等手续;为双方签订和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创造便利。
中介服务费按房屋成交总价的%收取,共计元,由方承担,应于付清。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合同的,费用由双方各承担元;若甲方或乙方违约或违背诚信原则导致未能交易成功的,由违约方或过错方承担全部中介费。
甲方或乙方不按时支付中介费的,应按向丙方加付违约金;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付清中介费而私下交易或通过其他居间方成交的,应共同向丙方承担双倍中介费。
丙方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甲方或乙方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中介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应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原购房合同书及房款交付凭证、契税发票以及其它一切交易过户所需的资料交给丙方暂时代为保管,丙方收到后出具凭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丙方及时提供。
第九条补充或变更约定事项
第十条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本协议及附件一式三份,其中甲、乙、丙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所带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