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保安员行为规范
(二)
1、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熟悉《治安管理条例》和《消防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坚决执行上级命令,执勤礼貌待人,按时完成任务。
3、以“友善与威严并存,服务与警卫共举”这两句话作为保安工作的座右铭。
4、关心公司,热爱本职工作,讲究职业道德,做到文明服务,维护小区形象与声誉。
5、对保安装备及工作服、鞋、帽等应加以爱惜,不得任意毁坏。
工作服、鞋、帽不得穿回家。
6、不违背公司服务宗旨,不泄露公司机密。
7、精诚团结,员工之间必须互助、互敬、互爱,严禁争吵及排斥他人。
8、公私分明,不得假公济私,不得借公司名义向外招摇撞骗。
9、依章办事,清廉克己,严禁以权谋私。
10、当班前不得饮酒,吃异味食物。
11、树立团队精神,敬业乐业,文明值班,礼貌待客,严禁打人、骂人,粗言秽语。
12、对所属的工作范围及纲要,必须熟练掌握。
广场、地库的一切公共设备要熟悉,如发现有任何不正常或特殊情况,要立即向上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