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甲方): (签字或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签字或盖章)
合同签订地点: (签字或盖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清单所列花卉产品销售达成如下条款:
一、 产品品种、等级、数量、单价与金额:
花卉名称、品种、规格质量、单价金额见合同附件“花卉清单”,乙方交付的花卉必须与合同附件“花卉清单”的内容要求相一致。
二、 花卉质量要求:
乙方保证所供花卉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退货并不支付任何款项。
三、合同总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金额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本合同总价格为预计数,实际价格按每次实际供货数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
2、单价:按合同规定的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货物清单上的单价固定不变, 货物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花卉清单”。
3、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作为订金,订金打入乙方 (指定账户 )。
4、每次花卉到场经验收合格后结清单批货款,在最后一批花卉进场后用订金抵货款,甲方在供货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结清合同约定全部货款金额。
四、交货地址及费用承担:
1、交货地址为:乙方负责将花卉保质保量准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2、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包装条款:
包装以双方协商标准执行,甲方提出包装要求,包装物由乙方提供。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义务通知乙方每批次供货的种类、规格及具体数量。
2、乙方交付的产品质量不符合本约定,应向甲方支付不符合约定部分花卉款 的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该部分花卉款;若因自然灾害、连续十天阴雨等恶劣天气、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若甲乙双方签署合同后,中途有变更花卉的种类及数量,甲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变更花卉的价格由双方协商公平调整。
4、乙方交售使用违禁农药、化肥的花卉,应按该批货值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人身伤亡,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5、甲方如不按时验收产品,造成产品质量损坏,甲方需付乙方该批货值的违约金。
6、在约定期内存于乙方基地产品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
7、甲方定购的产品,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情况下不得将产品再次销售。
七、合同生效、争议解决: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及乙方收到甲方定金即生效。
2、本合同因履行发生纠纷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诉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乙方或乙方代表签字的“产品出库单”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八、其他约定:
1、甲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有需要乙方供货,以电话通知并以邮件形式或传真形式通知乙方确切的取货时间,乙方有义务准时备货。
2、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合同附件:
1、乙方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2、花卉清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负责人: 负责人:
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