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拘留多久

2024-07-02 来源:独旅网

本文介绍了交通事故致死罪拘留期限和交通事故处理收费标准,以及交通事故逃逸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交通事故处理收费标准》,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限和费用都有详细规定。对于交通事故逃逸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以处以罚款或拘留,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于构成犯罪并逃逸的交通事故逃逸者,公安机关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分析

一、关于交通事故致死罪拘留期限

由于此类事故可能涉及刑事犯罪,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会对其进行刑事拘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然而,具体拘留期限还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和法院判决来确定,因此很难给出确切的时间。不过这类案件会有相应延长一般两三个月内都可以结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二、交通事故处理收费标准

1、处理轻微交通事故、一般交通事故不收费。

2、凡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重大交通事故和特大交通事故,结案时交通事故责任者应负责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缴纳交通事故处理费。

3、交通事故处理收费标准:

(1)、重大事故负全部责任的800元,负主要责任的600元,负同等责任的400元,负次要责任的200元。

(2)、特大事故负全部责任的1000元,负主要责任的700元,负同等责任的500元,负次要责任的300元。

(3)、发生重大、特大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者逃逸的,按交通事故等级收费标准的三倍收取。

(4)、发生重大、特大事故责任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影响交通事故调查的,按交通事故等级收费标准的二倍收取

4、交通事故处理费支出范围:

(1)用于补充购置勘验现场的勘察箱、照相机以及检验鉴定所需的日常费用。

(2)补充处理交通事故的车辆维修费和燃料费。

(3)补助因调查侦破逃逸案件或疑难交通事故所需的调查、侦破、鉴定论证等费用。

(4)支付为处理交通事故而委托其他部门、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检验鉴定的有关费用。

(5)奖励检举和协助查缉交通事故逃逸者的有功人员的费用。

(6)事故处理工作其他必须开支的费用。

三、交通事故逃逸的处理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

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

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事故致死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对于交通事故致死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死亡并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处罚款限额为:死亡一人,处二百七十六万元;死亡二人以上,处二百七十六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死亡三人的,处二百七十六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因此,交通事故致死罪的拘留期限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具体处罚还需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责任比例来确定。对于重大交通事故,处罚款限额也会有所不同。另外,如果犯罪情节严重,还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

结语

交通事故致死罪拘留期限为37天,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和法院判决来确定。对于交通事故逃逸的行为,公安机关会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对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并逃逸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 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显示全文